目前我省面向广大贫困残疾人实施哪些辅助器具救助项目?
时间:2015-07-16 来源: 字体显示:大中小
吉林省面向广大各类贫困残疾人实施救助项目很多,主要四大救助项目:
(一)低视力残疾人助视器适配项目:为持三、四级视力残疾人证的贫困低视力者适配助视器等相关辅助器具。
(二)就学和就业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为6-59岁(2007年12月31日—1955年1月1日出生)有就学和就业需求和能力的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
(三)贫困重度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项目:为持一、二级残疾人证的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适配家居组合辅助器具。
(四)假肢、矫形器装配项目:为各类缺肢者装配假肢,其中大小腿假肢与“互助关爱助残工程”捆绑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互助关爱助残工程”(2011-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残联发[2012]29号)要求,需要地方配套经费;为7岁(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肢体残疾人装配矫形器。
以上项目的受益人经评估后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受益人或监护人对辅助器具有需求;
——持有二代残疾人证;
——有低保证或贫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