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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残联理事长盛大成在吉林省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15-01-30 来源: 字体显示: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省残联执行理事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省改革和发展大局,各级残联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制定出台了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特困群体救助工程的意见》,对残疾人的教育、扶贫、就业、康复以及无障碍建设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制定了《吉林省全面改革实施规划(2014-2020年)》,确定了“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的具体任务目标。省政府将残疾人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到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民生实事,进行整体部署和推动落实。 

  一年来,省及各地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省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吉林省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13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并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抓试点,鼓励地方实践等方式,加快各项任务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八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推动更多残疾人在各类用人单位实现按比例就业。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了《吉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全省积极开展了送教上门等工作。《吉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已经纳入到省政府立法计划,完成了立法调研工作。各地也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托住底”、“惠民生”的相关政策,部分市、县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保障制度。 

  (二)认真开展了“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 

  2014年,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全省残联系统全面开展了 “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不断完善加强残疾人工作基础管理的各项措施。全省各级残联落实责任,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了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组织完成了全省残联组织基础管理状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的专项调查。在全国率先开展并完成了全国听力障碍与耳病调查工作。全省共有持证残疾人674,391 人,非持证残疾儿童790人,各级残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县及以上专门协会共有工作人员 15,576 人,57个助残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并开展服务,15万助残志愿者进行登记。截止2013年底,全省残联系统资产总额达7.24亿元。 

  积极推动了全省残联系统建章立制工作。到去年年底,省残联本级取消或废止制度4项,重新修改和制定规章制度17项;全省市、州级残联已经修改完善规章制度98项,新制定制度67项,废止了10多项不适应的制度;全省各县(市、区)已经修改完善制度261项,新建立制度311项,及时废止取消制度近50项。 

  加强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组织落实中国残联制定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试行)》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试行)》,加强了专职委员队伍培训工作,推动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实施完成了一批扶残助残项目和民生实事。 

  一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据2014年度1-9月份全省残联系统预算执行统计,各级财政拨款4.49亿元,其中2.33亿元用于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就业和无障碍改造等助残工程项目(中央财政8163万元,省财政1.51亿元)。全年共为43.5万人(次)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器材15万件。为2,165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听力障碍儿童提供助听器220台,人工耳蜗设备108套,并免费实施植入手术,培训残疾儿童家长4,150名。为2,560名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并为1.58万名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为1.5万例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帮助8,584名城镇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培训残疾人3.5万人(次);新开发残疾人就业公益性岗位1,500个。40个县、市公共图书馆全部建立了盲人图书阅览室。全省投入助学资金910.9万元,资助2137名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教育。为1.35万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补贴,为1.47万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给予燃油补贴,为66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贴。新建各级残疾人扶贫基地70个,直接安置772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1,981名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全省共28.7万名残疾人纳入低保, 并有5.9万人享受了高标准补助,4.7万名残疾人得到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和其他专项救助。已有25.3万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6.7万名重度残疾人由财政全部代缴养老保险费,已有6.9万名残疾人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特教学校建设规划,新增7个市县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设施建设中央补助项目,为县级残联配发了74台流动服务车。全省各市、州全部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救助站,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积极营造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围绕全国助残日、自强与助残表彰、省残联成立25周年、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出台等重要节点,认真搞好策划,突出宣传主题,协调各类媒体广泛参与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全省第三次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期间,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主要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受表彰的代表,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模范的事迹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全面启动前夕,吉林电视台在吉林新闻联播前的黄金时段播发专项调查工作公益广告,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不间断的进行公益宣传广播,吉林移动、吉林联通、吉林电信等通讯运营商发布专项调查的短信提醒,确保专项调查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地也结合实际,通过在电视台播发公益广告、录制播放专题片和举行自强与助残先进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结合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全国特奥日、残疾人自强健身周等活动,积极推动群众性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实现全面发展。全省共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示范点140个、残疾人文化创业示范点10个。在国内外残疾人体育赛事中,我省残疾人运动员共取得5金7银6铜的好成绩。在韩国仁川举行的亚残运会上,取得2枚金牌,并打破亚残运会纪录。 

  深入开展了以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志愿助残主题日等为载体的志愿助残活动。全省各地在新年、春节和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志愿者通过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机构组织等,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围绕残疾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组织开展活动,焕发出新的活力。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策划实施多个助残项目,全年筹募款物达到1,900多万元,帮助了3万多名残疾人。 

  全省各级残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密切联系残疾人群众,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有效地推动了各项任务的落实。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残疾人朋友自强不息、勇于拼搏的结果,是广大残疾人工作者齐心协力、敬业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残联执行理事会向各位委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朋友及其亲友,向所有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各界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改善残疾人民生、发展残疾人事业,必须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必须完善残疾人专项保障制度,推动残疾人事业依法发展;必须立足我省实际,不断寻求突破和创新;必须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必须狠抓残联组织和干部作风建设,扎扎实实为残疾人服务。 

  二、2015年工作安排意见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实现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提出了新要求,做出了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残联组织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去年年底,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一系列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重要措施,他特别强调:政府要优先补上残疾人事业发展这块“短板”。今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中整体推动,省委提出了健全残疾人保障制度的任务,省政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到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民生实事之中。我们要顺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凝神聚力,主动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实现富民强省总目标而奋斗。 

  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残疾人生活状况依然十分困难,残疾人工作还面临着很大的压力。监测数据表明,2013年,全省城镇残疾人年人均收入仅为全省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的57.64%;全省农村残疾人年人均纯收入为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的78.46%。在实际工作中,残疾人保障制度不健全、现有政策难落实、基层残联组织人员明显不足、残疾人服务设施仍然薄弱、残疾人信访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我们要坚定信心,拿出敢于担当的勇气,认真履职尽责,为残疾人状况持续改善而不懈努力。 

  2015年全省残疾人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中国残联的工作部署,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主线,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化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和提升残疾人事业基础管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助残工程(项目),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精心筹划“十三五”发展规划,努力为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做出新贡献。 

  (一)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残疾人工作迈向新高度。 

  今后的工作要把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制定出台我省的实施办法,各地也要及时推动制定当地抓落实的工作措施,并争取出台更多的保障与扶持措施。继续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吉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等规章政策出台。推动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残疾人福利性保障制度或优惠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残疾人专项保障制度并力争提高救助补贴标准。要结合实施《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相关惠残政策等,扎实抓好已有的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无障碍改造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全力做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相关任务的收尾工作。各地要在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对重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认真开展自查及督导检查,及时开展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残疾人服务专章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确保实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完美收官。同时,我们要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牵头做好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 

  (二)持续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扎实推进各类助残项目和活动,努力创造残疾人工作的新成绩。 

  要统筹推进城乡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为30万人(次)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康复训练与服务,为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器材10万件,为2,000名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培训3,000名残疾儿童家长。抓好康复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康复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快残疾人康复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落实的具体措施。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要大力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认真实施好各项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工程,培训残疾人3万人(次)以上,帮助7,000名以上城镇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力争实现省和市(州)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拿出部分岗位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完善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设立省级残疾人创业贷款贴息资金。落实国家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政策,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广泛开展辅助性就业。抓好省统一开发的乡镇残疾人服务员及社区保洁、保绿、托养护理等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的落实。举办第四届残疾人产品(作品)展销(展示)活动。组织参加全国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要扎实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扶贫和助学工作。认真落实好残疾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制定贯彻落实中国残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的政策性文件,为6,000人(次)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扶助政策,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确保每个残疾人贫困户都有精准扶贫措施和有带动能力的帮扶人。争取国家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支持,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业;加强贴息资金管理,提高扶贫效率。扶持建立市、县两级残疾人扶贫基地40个。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修订我省扶残助学金管理使用办法,使审批流程简便,资助标准提高。实施好交行助学、彩金助学等项目。 

  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为5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4,000户贫困肢体残疾人和盲人家庭安装热水器等洗浴设备。加强燃油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健全相关制度。 

  (三)切实搞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要按照中国残联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残疾人需求专项调查,细致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入户调查全覆盖。逐级开展针对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检查验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并对所得相关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和整理,为省委、省政府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和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等提供科学详实的数据支撑。积极搞好残联系统“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和督导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决算管理、资产核查、项目绩效评估等工作。 

  要切实加强信息化工作。建设覆盖持证残疾人的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残疾人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积极与社会保障等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提供基础信息支持。加强残联系统网站建设,构建网络服务平台,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发挥好OA办公系统和远程视频系统的作用。 

  要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以中央补助投资项目为带动,加大地方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全省残疾人康复和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搞好省残疾人职业中等学校建设。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残联所属单位“二次创业”,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服务实力和辐射带动力。 

  (四)以弘扬人道主义和自强不息精神为着眼点,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全面展现残疾人事业的新风貌。 

  要进一步强化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将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纳入各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宣传重点,积极围绕“十二五”规划实施、残疾人小康进程推进、民生实事落实等重点工作和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健身周等重大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总结宣传一批具有事业特色、时代感强、新闻特点突出、鲜活生动的残疾人典型事迹、扶残助残典型事迹和残疾人工作先进经验。深入开展好“媒体走基层”活动。要注重发挥好省、市两级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的作用。继续推动电视台手语栏目和新闻发布会加配手语工作。在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搭建主流媒体和新兴网络媒体平台,努力扩大残疾人事业宣传阵地。加强各级残联的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管理,使其成为政务公开、联系残疾人的新平台。 

  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舆情监测机制。通过舆情监测,对残疾人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个案予以跟踪,对重大舆情实行动态监测,处置情况要及时上报。逐步建立日常定点定时发布与重大突发事件临时发布相结合的新闻发布机制,主动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搞好宣传干部新闻发布及舆情应对培训工作。 

  丰富和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自强健身周等活动。建设10个省级残疾人文化创业示范点。筹备成立吉林省残疾人文学艺术联合会。会同省教育厅做好第七届全国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工作。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计划”,全省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示范点140个。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奥会等体育赛事。 

  (五)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辟残疾人工作发展的新领域。 

  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国残联《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机制、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等建立和制定工作。以长春、吉林为先行试点,鼓励和带动其它有条件的市、县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大力开展志愿助残和社会募捐工作。落实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培育社会助残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扶残助残,并认真做好助残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工作。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引导扶持助残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指导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社会志愿助残服务。围绕代表、服务、维权职责,支持和指导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围绕残疾人工作大局,激发专门协会活力,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充分展示残疾人的“四自”精神。加强助残慈善基金募集和项目筹划等工作力度,努力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三、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为了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各级残联必须把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来抓。抓学习提高,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抓作风转变,进一步强化残疾人工作者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抓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队伍。各级残联干部要将工作重心下移,密切联系残疾人,与残疾人交朋友,做到问计、问策、问需于残疾人。 

  (一)残联组织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残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各级政府残工委的办事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积极推动残疾人工作融入当地党委、政府整体工作布局和各部门职能工作之中,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工作落实。要协助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推动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注重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门协会的作用,反映残疾人的愿望和呼声。积极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做好残疾人信访接待、法律救助、法律援助与服务等工作。年内省残联将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市、县级政府残工委主任残疾人事业专题培训班。 

  (二)残联系统要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让党建工作责任制成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硬约束”和“铁的纪律”。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落实好加强内控的各项规定。将各项惠残政策、助残项目全面公开。要全面提高各级残联的执行力,下大力气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使承诺的事件件有着落、事事不放空。 

  (三)组织建设要注重抓基层打基础。 

  组织建设是事业发展的保障。在组织实施“强基育人”工程的过程中,要把县乡残联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为重点。对于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一是要选拔配备基本素质好、工作热情高的残疾人担任专职委员,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大力工作力度,分级分批搞好专职委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更好的适应岗位需要;三是要进一步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好专职委员待遇,为专职委员提供必需保障。要加强指导,全面落实《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推动实现城乡社区残疾人工作实现由“有”向“好”的转变;积极创造条件,使各专门协会更好地发挥残联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严肃认真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 

  (四)要把班子协管和残疾人干部选拔培养抓实。 

  要认真贯彻落实吉组通字[2012]33号文件精神,强化履行协管的职责,建立健全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日常联系沟通机制,积极配合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做好下一级残联班子成员的选拔配备和考核管理工作。要通过实施“中华残疾人英才计划”,建立各级优秀残疾人干部人才信息库,加强对优秀残疾人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认真完成全省各级残联残疾人干部配备任务。要加强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残疾人干部和残联机关年轻干部的培训,培养推动事业发展的后备力量。 

  各位委员、同志们,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现富民强省的总目标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吉林省残联信息中心[打 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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