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提高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标准
时间:2014-11-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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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通知》印发,政府为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得到提高。
通知规定“各县(市)政府要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鼓励各县(市)为三、四级残疾人以及低保户等其他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减轻残疾人的缴费负担,使更多的残疾人实现老有所养。
责任编辑:省残联_教育就业部[打 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