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狮子联会吉林会员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时间:2016-06-24 来源: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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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狮子联会吉林会员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管委会”)会务管理,依据《中国狮子联会章程》《中国狮子联会工作规则》,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吉林管委会是经中国狮子联会授证的、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不具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公益慈善服务和非营利性组织,中国狮子联会是吉林管委会的上级法人单位,365滚球网址是吉林管委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吉林管委会接受中国狮子联会和365滚球网址的业务指导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中国狮子联会吉林会员管理委员会是吉林管委会的唯一合法名称,在国内开展活动时应依法、规范使用,不冠国际狮子会及其区号。

  第四条 吉林管委会的宗旨:正己助人、服务社会。

  吉林管委会的愿景:创造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公益慈善组织,做社会服务和人道主义服务的生力军。

  吉林管委会的使命:身体力行,实践人道主义,扶弱济困,促进社会和谐。

  吉林管委会的价值观:包容,传承、凝聚、创新、奉献、成长。

  吉林管委会以“让爱温暖更多人”为座右铭,组织和引导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服务活动。

  第五条 吉林管委会将遵循中国狮子联会“自主建会、独立运作、坚持宗旨、依法办事”的办会原则,探索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组织管理体系和服务活动方式。

  第六条 吉林管委会的工作年度为每年71日至次年630日止。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吉林管委会会员指个人会员。

  第八条 入会条件

  年满二十周岁,承认中国狮子联会(以下简称“联会”)章程,认同联会和吉林管委会的宗旨、愿景、使命、价值观,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中国公民,由正式会员推荐,向吉林管委会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批准后,成为吉林管委会会员。

  第九条 入会程序

  (一)申请人应至少参加一次服务活动、会务活动和狮务培训,具有“出心、出力、出席、出钱”的四出精神,了解吉林管委会的性质和管理运作方式,认同吉林管委会的宗旨和理念;

  (二)申请人由一名正式会员推荐,并向服务队提交入会申请表;

  (三)经服务队理事会同意,报吉林管委会负责人批准,并缴纳会费。

  (四)吉林管委会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 参加吉林管委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培训,在相关会议中,按程序行使发言权、提案权和表决权。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对吉林管委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按程序获得吉林管委会的各种信息。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中国狮子联会章程》《中国狮子联会工作规则》以及吉林管委会工作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吉林管委会决议。

  (二)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三)积极参加会议和活动,完成吉林管委会交办的工作。

  (四)维护吉林管委会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形象,宣传吉林管委会理念和宗旨。

  (五)对吉林管委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推荐和发展新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类别

  (一)正式会员

  履行入会手续、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参加会务及服务活动的会员为正式会员,享有会员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二)留籍会员

  因健康、迁居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经常参加会务和服务活动、但仍保留会籍的会员称为留籍会员。留籍会员不担任服务队的任何职务,没有投票权,但仍需缴纳会费。

  (三)荣誉会员

  吉林管委会或辖下各服务队可聘请社会知名人士或对其贡献较大者为荣誉会员。荣誉会员会费由吉林管委会或其会籍所在服务队缴付。荣誉会员可以参加会务和服务活动,但不具有正式会员应有的权利。

  (四)终身会员

  任何吉林管委会会员保持为正会员会籍达二十年以上,对本服务队或吉林管委会有卓越贡献;或任何罹患重病的会员;或任何吉林管委会会员保持正会员会籍达十五年以上且年满七十岁。经本服务队理事会通过并推荐,报吉林管委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为终身会员,终身会员的会费由吉林管委会或其会籍所在服务队负责缴交。

  第十三条 转队与休会

  (一)会员由一支服务队转至另一支服务队,需要提出转队申请,经转出服务队及转入服务队理事会同意,由吉林管委会负责人批准。

  (二)会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会务及服务活动,但仍希望保留会籍,可申请休会,成为留籍会员。休会须经服务队理事会通过,由吉林管委会负责人批准。

  第十四条 退会与除名

  (一)会员因故退会应书面通知所属服务队,并交回有关物品。如会员向所属服务队提出退会,该服务队应书面通知吉林管委会秘书处。

  (二)会员连续6个月无故不参加活动,或逾期6个月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三)退会的会员,如重新入会须向服务队提出申请,经吉林管委会负责人批准后办理复会手续。

  (四)会员触犯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吉林管委会的规章制度,由吉林管委会纠察长提出取消其会籍的处理意见,经吉林管委会主席团队同意,报中国狮子联会审核批准。

  (五)严重违反吉林管委会规章制度的会员,经服务队理事会或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提出取消其会籍的意见,经吉林管委会主席团队同意,报中国狮子联会审核批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五条 代表机构

  中国狮子联会根据工作需要在吉林地区设立代表处,代表处设首席代表、代表。

  中国狮子联会吉林地区首席代表、代表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狮子联会委派,指导和监督本管委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中国狮子联会的办会方针,根据中国狮子联会章程和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吉林管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于每年4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经吉林管委会理事会决议或超过三分之一会员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改吉林管委会工作规则。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财务长、理事,向365滚球网址提交罢免秘书长的建议。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吉林管委会的发展规划。

  (五)决定吉林管委会的终止事项。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条件

  (一)吉林管委会正式会员,具有中国公民身份,长期在内地居住。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和贯彻中国狮子联会和吉林管委会的管理制度,恪守社会公德,公道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努力践行“正己助人,服务社会”的宗旨。   

  (三)密切联系会员,在会员中具有较高威信,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如实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会员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狮子会的服务活动,在狮子会各项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在会务管理和社会服务中做出显著成绩。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的产生

  (一)会员代表应由各服务队选举产生。各服务队的会员代表人数应按服务队人数的10%(五舍六入)的比例从会员中选出。

  (二)各服务队的会员代表名单应于每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提交至吉林管委会秘书处,逾期则视为该服务队放弃会员代表资格。

  (三)吉林管委会当届理事为当然的会员代表,不占所属服务队会员代表名额。

  (四)吉林管委会理事会可指定特邀会员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10%

  (五)各服务队的会员代表和特邀会员代表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审议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

  (三)享有建议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任期

  会员代表每届任期一年,期限从当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下一年度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天止。

  第二十二条 吉林管委会主要领导的产生

  (一)主席、副主席

  1.主席一名,对吉林管委会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主持吉林管委会日常工作,检查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的执行,确保任期内会务正常发展,财务收支平衡。吉林管委会设2名副主席,分别称第一副主席和第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主席、副主席由吉林管委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自当年的71日起至次年的630日止。

  3.新一届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主席办公会议推荐,由上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推举,报代表处确认提名,由中国狮子联会常务理事会审核。

  正常履职且上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同意推举、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上一届第一副主席为新一届主席的当然候选人;上一届第二副主席为新一届第一副主席的当然候选人;上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在符合条件的会员中推举新一届第二副主席的候选人。

  吉林管委会第一副主席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新一届主席候选资格或因选举未达到法定的票数无法当选新一届主席,推举第二副主席成为主席候选人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如第二副主席因上述缘故无法当选新一届第一副主席,应在符合条件的会员中重新推举候选人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4.吉林管委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认同中国狮子联会章程、吉林管委会工作规则,热爱狮务工作,对会员发展、会务管理和社会服务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能力、在会员中享有较高威信并曾担任过一届吉林管委会理事会理事(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一届)。

  5.吉林管委会主席、副主席、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由中国狮子联会代表、365滚球网址代表和历任主席牵头成立选举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二)主席、副主席出缺的处理

  1. 如主席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上届主席代为履行主席职责。

  2.如第一副主席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第二副主席代为履行第一副主席职责。

  3.如第二副主席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秘书长代为履行第二副主席职责。

  第二十三条 管委会秘书长、财务长和内部机构

     管委会设秘书长1名,由吉林省残联委派,应经管委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成为管委会理事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

  (一)理事会是吉林管委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决策、议事及领导协调具体工作的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依据法律法规、中国狮子联会章程及吉林管委会工作规则,领导吉林管委会开展工作。

  (二)理事会每届理事任期为一年,从每年的71日起至次年的630日止。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组成及理事的产生

  (一)理事会由主席、上届主席、第一副主席、第二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纠察长、总务长、分区主席、其他理事组成,总人数不超过27人(每年度具体人数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二)理事会成员包括当然理事、留任理事、竞选理事和委任理事。

  (三)当然理事包括当届主席、第一副主席、第二副主席;当然理事候选人包括上届主席、秘书长。当然理事任期与其职务任职相同,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并报代表处批准后当选。

  (四)除当然理事及委任理事外,其他理事任职条件如下:

  1.担任或曾担任过正常服务队队长至少一届;

  2.上一年度积极参加吉林管委会和服务队的服务活动,所在服务队为标准服务队;

  3.承诺在任期内履行理事职责。

  (五)留任理事候选人由候任主席提名,报代表处批准后,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当选。留任理事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上一届理事会除当然理事之外的一半。

  (六)竞选理事候选人通过竞选方式产生,报代表处批准后,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当选。竞选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上一届理事会除当然理事之外的四分之一。竞选理事候选人为从未担任过理事并符合理事任职条件的会员。

  (七)委任理事不超过3名,由主席候选人从符合条件的会员中提名,经资格审查和公示、代表处同意后产生。

  (八)除当然理事、委任理事外,其他理事任期届满的,经相应的提名或竞选程序可以连任,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三届(表现特别突出、经代表处批准的除外,但经特别批准的理事人数不超过年度竞选理事、提名理事总人数的10%)。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制定会员发展和保留的执行办法。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各机构负责人。

  (六)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审议决定年度财务预算。

  (九)决定年度工作计划。

  (十)决定对违反规定的各机构及会员的处罚方法。

  (十一)决定对侵害吉林管委会权益者的处理办法。

  (十二)审议通过成立新服务队及其队长人选。

  (十三)决定对未履行理事职责的理事停止其行使理事权利。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4,由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因故缺席则由第一副主席召集并主持;吉林管委会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会议决定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可委托他人表决。

  由主席或者超过半数理事书面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

  除《中国狮子联会章程》《中国狮子联会工作规则》以及吉林管委会特别规定外,理事会召开会议的议事程序均应遵循最新版《罗伯特议事规则》。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

  (一)监事会为吉林管委会的监督机构,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狮子联会章程》《中国狮子联会工作规则》以及吉林管委会工作规则行使监督职责,监督理事会和主席执行团队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监事每届任期为一年,从每年的7 1 日起至次年的6 30 日止。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组成及监事的产生

  (一)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会秘书长、其他监事组成,总人数不超过9名(每年度具体人数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监事会成员由吉林管委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副监事长由吉林管委会监事会会议选举产生。监事长候选人为前主席(没有符合上述出任条件的会员,或者虽有符合条件者但本人不愿意出任或未能当选的,可由365滚球网址委派)。副监事长候选人应担任过一届区会理事且担任过一届服务队队长,监事会秘书长由监事长委任。 根据工作需要,监事会可设功能委员会或若干监督专员协助监事会开展工作,其专员由监事长委任。

  (二)监事会成员包括当然监事和提名监事。

  (三)当然监事候选人包括吉林管委会现任主席的前二、三、四届主席和365滚球网址派出人员,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报代表处批准后当选。

  (四) 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条件如下:

  1.曾担任过吉林管委会理事或服务队队长至少一届;

  2.上一年度积极参加吉林管委会和服务队的服务活动;

  3.承诺在任期内履行监事职责。

  (五)提名监事候选人由代表处提名,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后当选。

  (六)提名监事任期届满的,经相应的提名或竞选程序可以连任,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三届(表现特别突出、经代表处批准的除外)。

  (七)现任吉林管委会主席执行团队成员、理事会成员、委员会主席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条 监事会职权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年度工作。

  (二)监督吉林管委会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吉林管委会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监督吉林管委会的财务工作,有权审核账簿和相关文件资料,其知情权应得到充分保障。

  (四)监督吉林管委会理事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狮子联会章程和工作规则以及吉林管委会的工作规则和规章制度。

  (五)委派监事列席吉林管委会理事会会议,对吉林管委会理事会工作及提案提出意见及建议,对吉林管委会理事会决议进行监督,列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如认为吉林管委会理事会的决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狮子联会的章程和工作规则以及吉林管委会的工作规则和规章制度时,或者损害吉林管委会利益及名誉时,可以作出吉林管委会监事会决议,要求吉林管委会理事会复议其决议。

  (六)当吉林管委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理事、各服务队主要干部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吉林管委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吉林管委会的会员代表大会、365滚球网址、联会理事会和联会监事会报告。

  (七)决定对未履行吉林管委会监事职责的监事停止其行使监事权利。

  (八)监督吉林管委会对外交流工作。

  (九)接受各服务队投诉,经调查研究向吉林管委会理事会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可单独召开,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监事出席,其选举和决议应由出席的监事超过三分之二通过方能生效。

  由监事长或者超过半数监事书面提议,可以召开监事会特别会议。

  除《中国狮子联会章程》《中国狮子联会工作规则》以及吉林管委会工作规则特别规定外,监事会召开会议的议事程序均应按照最新版《罗伯特议事规则》进行。

  第三十二条 主席的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办公会议、理事会会议、分区主席会议和服务队联席会议。

  (二)领导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的决议。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吉林管委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代表吉林管委会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六)制定本年度的口号、形象标识系统及工作目标,并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备。

  (七)指导本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列。

  (八)编制本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列。

  (九)拟定本年度的工作委员会设立方案,并提请理事会审议通过。

  (十)提名本年度的各工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等,由主席团队进行任免,并督促其履行职责。

  (十一)确定本年度理事会理事的工作职责,并督促其履行职责。

  (十二)于任期内访问各服务队。

  (十三)在任期届满时协助财务审计工作,不得赤字交接。

  (十四)向理事会通报吉林管委会法律事务。

  (十五)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所授予的权力。

  主席可将部分职责授权给主席执行团队成员执行。主席执行团队由主席、上届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副秘书长等组成。

  第三十三条 第一副主席的职责

  (一)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执行主席交付的任务。

  (二)与会员代表大会的大会主席合作,协助其筹备和举行会员代表大会。

  (三)依照主席的要求,代表主席访问分区和服务队。

  (四)指导吉林管委会会员保留、会员发展和创立新服务队的工作。

  (五)发挥传承作用,支持吉林管委会将要延续到下一年度的所有事务。

  (六)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所授予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第二副主席的职责

  (一)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执行主席交付的任务。

  (二)熟悉第一副主席的职责,于第一副主席出缺时代理其职务与职责,直至会员代表大会所选出的替补人选就任。

  (三)依照主席的要求,代表主席访问分区和服务队。

  (四)发挥传承作用,支持吉林管委会将要延续到下一年度的所有事务。

  (五)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所授予的权力。

  第三十五条 秘书长的职责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会同财务长制定财务预算方案,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各分区、各服务队开展工作。

  (三)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协助主席组织各项会议和活动。

  (五)负责各项文件及通知发放的审批工作。

  (六)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所授予的权力。

  第三十六条 副秘书长的产生及职责

  (一)吉林管委会设副秘书长1-4名,由当届主席委任,对吉林管委会当届主席、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副秘书长每届任期为一年,从每年的7 1 起至次年的6 30 日止,可连任。

  (二)副秘书长的职责如下:

  1.协助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开展日常工作。

  2.接受主席、副主席指派,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各分区、各服务队开展工作。

  3.协助主席、副主席组织各项会议和活动。

  4.行使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所授予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七条 秘书处的职能

  (一)秘书处是吉林管委会常设的办事机构,负责吉林管委会的日常运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秘书处专职干事。

  (三)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和服务队开展工作。

  (四)负责服务队干事的业务培训与指导,会同分区和服务队管理分区或服务队干事。

  第三十八条 财务长的职责

  (一)负责吉林管委会财务工作,组织编制吉林管委会年度经费预算,指导各服务队的经费年度预算及相关财务工作,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二)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及修订工作。

  (三)审核吉林管委会及服务队的各项经费,对吉林管委会及服务队的预算执行工作负责。

  (四)配合财务管理委员会对吉林管委会财务工作的培训、检查、监督及审计工作。

  第三十九条 结算中心的职能

  (一)管理吉林管委会财务,负责编列吉林管委会的财务预算与决算。

  (二)与各服务队进行结算工作。

  (三)开展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第四十条 纠察长的职责

  (一)协助主席、副主席、分区主席与各服务队开展会务工作,协调与排解冲突事件。

  (二)督促吉林管委会各项会议准时报到及开会。

  (三)维持会议秩序,并对违反秩序者予以纠正或采取训诫等适当的处理措施。

  (四)熟悉联会章程、工作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及理事会决议,监督理事、各服务队、会员执行联会和吉林管委会工作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提请吉林管委会理事会处理;如触犯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吉林管委会的规章制度,按照本规则第二章第十四条(四、五)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分区的设置

  吉林管委会根据服务队数量设置若干个分区。每个分区设分区主席一名,一般由六至八支服务队组成。

  第四十二条 分区主席的职责

  1.深入领会吉林管委会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以及本年度主席工作主题。

  2.协助吉林管委会主席工作,推进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的实施,本年度至少召开四次分区工作会议。

  3.在吉林管委会第一副主席和GMT团队的支持下,推动分区创立新服务队,做好会员发展与保留工作,致力于将不健康服务队转化为健康服务队。

  4.在吉林管委会第二副主席和GLT团队的支持下,有计划开展分区各项培训工作。

  5.参加吉林管委会理事会议并报所辖服务队重要情况,督导服务队工作。

  6.在吉林管委会主席的指派下,代表主席访问所辖服务队,出席服务队会议,了解所辖服务队发展情况。

  7.定期向吉林管委会主席报告分区举办的服务活动及计划举办的各种活动。

  8.负责指导分区服务队召开理事会、会员例会。

  9.推动建设杰出服务队,负责分区组织架构建设,报吉林管委会主席批准执行实施。

  10.完成吉林管委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当届分区主席由当届主席提名,由主席团队进行任免,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第四十三条 工作委员会

  吉林管委会设若干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吉林管委会各项业务工作,;当届委员会主席由当届主席提名,通报理事会后,由主席办公会议进行任免,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第四章 服务队

  第四十四条 服务队

  服务队是吉林管委会的会员管理和社会服务活动的基本单位,承担着吉林管委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功能。

  第四十五条 服务队名称

  服务队的名称必须经吉林管委会批准,不同服务队的名称应是唯一的。服务队不能以行政地域、行业、企业名称、个人姓名命名,尽量使用体现公益、慈善或其他积极正面意义的名称。

  第四十六条 新服务队的创建

  25名正式会员(老会员不得超过5人)即可申请创建一个服务队,新服务队自筹建到成立的期限为3个月,会员人数须达到30人。

  新服务队的创建工作应严格按照吉林管委会《新服务队创立指引》执行。

  新服务队经吉林管委会理事会批准,并报中国狮子联会核准后方可正式成立。在正式成立之前不能从事与筹备无关的活动,不得以服务队名义对外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但可以参与创队召集人所属服务队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

  第四十七条 不正常服务队

  正式会员人数少于20人或超过6个月不开展会务和服务活动的服务队视为不正常服务队。不正常服务队在90天内达到25名会员、会务和服务活动恢复正常的,可以恢复为正常服务队。视为不正常服务队6个月以上的,经吉林管委会理事会通过,报中国狮子联会批准后予以撤消。

  第四十八条 服务队组织架构

  (一)服务队会员大会是服务队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服务队在籍的正式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于每年4 15 日前举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会员发展方案,决定服务队的重大事项。会员大会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选举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超过半数同意方能生效。

  (二)服务队理事会是服务队日常工作的议事和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带领本队开展日常工作。

  2.执行本队理事会和服务队会员大会的决议。

  3.筹备召开服务队会员大会。

  4.向服务队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依据联会与吉林管委会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审议决定年度财务预算。

  7.决定年度工作计划。

  8.决定对违反规定的会员的处理意见。

  9.决定本队其他重大事项。

  (三)服务队理事会由队长、上届队长、第一副队长、第二副队长、第三副队长、秘书、司库、纠察、总务、会员发展与保留委员会主席以及其他理事组成,总人数最低不少于11 人(新服务队为9 人)。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吉林管委会审核批准,并报中国狮子联会备案。

  (四)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三名(分别为第一副队长、第二副队长和第三副队长),任期均为一年,从每年7 1 日起至次年6 30 日止,其中队长不得连任(新服务队创队队长任期未满一年者可连任一届)。原则上,上一届第一副队长为新一届队长当然候选人,上一届第二副队长为新一届第一副队长当然候选人,上一届第三副队长为新一届第二副队长当然候选人,并在符合条件的会员中另行选举第三副队长。队长、副队长和理事均须经服务队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吉林管委会审核批准,并报中国狮子联会备案。服务队设秘书一名、司库一名,由队长在理事中委任,其任期由服务队理事会决定。

  (五)服务队第一副队长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新一届队长候选资格或因选举未达到法定的票数无法当选新一届队长,推举第二副队长成为队长候选人并提交会员大会选举通过;如第二副队长因上述缘故无法当选新一届队长,推举第三副队长成为队长候选人并提交会员大会选举通过;如第三副队长因上述缘故无法当选新一届队长,应在符合条件的会员中重新推举候选人并提交会员大会选举通过。

  (六)队长、副队长出缺的处理

  1.如队长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上届队长代为履行队长职责。

  2.如第一副队长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第二副队长代为履行第一副队长职责。

  3.如第二副队长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第三副队长代为履行第二副队长职责。

  4.如第三副队长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秘书代为履行第三副队长职责。

  5.在上述234条无法使副队长职位正常履职的,需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并选举产生新的副队长。

  第四十九条 服务队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

  (一)服务队理事会会议由队长召集和主持,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理事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能生效。

  (二)服务队理事会须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三)除《中国狮子联合章程》《中国狮子联合工作规则》以及吉林管委会工作规则和特别规定外,服务队召开会议的议事程序均应按照最新版《罗伯特议事规则》进行。

  第五十条 服务队工作委员会的设置

  服务队应按照吉林管委会制定的服务队组织架构建立工作委员会,开展各项服务活动,落实会员发展与保留工作目标,组织狮务培训,关爱狮友成长等活动。

  服务队工作委员会的设置由服务队理事会决定,委员会负责人由队长在服务队会员中委任,并报吉林管委会秘书处备案。

  第五十一条 服务队按规定每个月及时向吉林管委会秘书处递交服务队工作报表;同时,向吉林管委会财务结算中心递交财务报表及附表。

  第五十二条 服务队应按吉林管委会《项目及活动开展指引》规范地开展服务,并及时向吉林管委会秘书处递交《项目拨款申请报告》《理事会关于活动开展的决议》《开展活动报告表》及《活动总结报告表》等。

  第五十三条 服务队的财务及筹款管理

  服务队的财务以及筹款管理应按吉林管委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筹款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会费

  第五十四条 吉林管委会会费

  (一)根据吉林管委会《会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规定,会员应缴纳下述会费:

  1.首年入会会费人民币2500元,具体包含以下两项:

  1)入会费:会员一次性缴纳的入会费人民币1000元。

  2)常年会费:每名会员每年度应缴纳的常年会费人民币1500元。

  2.从第二年起,每名会员每年度应缴纳的常年会费人民币1500元。

  3.转会费:会员转队,应缴纳转会费人民币200元,由转会会员承担。

  4. 会费、转会费的收取方式和标准由吉林管委会《会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规定。

  (二)凡会员退会未满六个月,并按本规则第十四条之规定重新办理入会手续的,无需缴纳入会费;退会超过六个月申请重新入会的,须重新缴纳入会费。

  (三)会员续会必须于每一年度630日前交纳会费,否则吉林管委会将视其为自动退会。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五十五条 吉林管委会财务工作由吉林管委会财务长、财务管理委员会和财务结算中心行使。吉林管委会财务长、财务管理委员会和财

  务结算中心按照《吉林管委会财务制度》履职,对吉林管委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中国狮子联会吉林代表处负责,并接受吉林管委会监事会监督。

  第五十六条 吉林管委会成立财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吉林管委会资金(含服务队的行政经费和服务经费),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财务账册,出具财务报表。服务队自设资产、现金流水账,不能设立“小金库”。

  第五十七条 服务队按工作任务和管理权限对经费预算、经费使用负责。服务队司库负责本服务队的相关财务工作。

  第五十八条 吉林管委会的预算管理工作由吉林管委会理事会统一领导,年度预算须经理事会通过方可执行;服务队的年度行政经费预算由服务队根据收入情况编制;吉林管委会及服务队均不得出现赤字预算。

  第五十九条 吉林管委会或服务队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出现超支的,应在该年度主席、队长的任期内进行调整或解决,原则上不得转至下一年度。

  第六十条 收入是指吉林管委会或服务队在开展业务及其它公益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及行政性收入。行政经费收入包括:会费收入、行政经费捐赠收入、行政经费利息收入。服务经费收入包括:公益活动收入、服务项目捐款收入和其它收入、服务经费利息收入。

  各项收入要全部足额按行政经费、服务经费分类纳入财务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

  第六十一条 吉林管委会、服务队以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为依据,并按管理权限执行预算,服务经费不能用于行政支出,行政经费节余可以弥补服务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行政经费在年度末若有结余,经理事会表决可转入服务经费使用,服务经费不能以任何理由转入行政经费。

  第六十二条 服务队于举办筹款活动前,须向吉林管委会秘书处递交筹款活动的申请,并提供筹款活动的相关资料。服务队在筹款申请批准后,方可举办筹款活动,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宣传工作及形象标识管理

  第六十三条 吉林管委会所有宣传资料称谓以及用语应使用中国狮子联会以及吉林管委会标准称谓用语。

  第六十四条 吉林管委会秘书处负责吉林管委会以及各服务队的全部对外媒体发布工作。

  吉林管委会设新闻发言人,由当届主席、秘书长及新闻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主席担任。

  各专业委员会、各服务队在开展会务活动和服务活动时,应提前准备新闻通稿,报吉林管委会秘书处和新闻发言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或以新闻通稿为依据接受采访。

  第六十五条 吉林管委会、服务队制作印刷宣传资料或物品,应按规范程序向秘书处提交申请,经当届主席审批通过后方能使用。

  第六十六条 吉林管委会建有唯一官方网站,365滚球网址门户网站(http://www.njzfgq.com/zgszlhjldbc/)。由秘书处负责网站的制作、维护和更新。服务队不得自行另建网站。

  第六十七条 吉林管委会所有形象与标识物品由吉林管委会统一管理。服务队如需制作形象与标识物品,应提交申请至吉林管委会秘书处,经当届主席审核批准后方可制作使用。

  第八章 外事工作

  第六十八条 吉林管委会的外事工作按照《中国狮子联会外事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工作规则经吉林管委会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试行。

  第六十九条 吉林管委会其它规章制度与本规则产生冲突时,以本规则为准。

  第七十条 本规则由吉林会员管理委员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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