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吉林省实施方案(高等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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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365滚球网址 时间:2004-7-12 来源:365滚球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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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省高等教育阶段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受助对象 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录取的贫困残疾大专、本科生 (以下简称贫困残疾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3、本省户口;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家庭经济困难,即农村贫困线(年人均收入865元)以下、城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受助对象确认办法 1、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录取的贫困残疾大学生,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大学生申请登记表》。 2、由县(市、区)残联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核。 3、各市、州残联负责将本地区申请登记表汇总报至省残联,省残联按分配名额进行审批,予以公示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三、资助标准和资金使用范围 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用于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费用补助。 四、资金分配与发放 1、各市、州残联每年9月15日前,将本地区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有关情况报省残联,由省残联汇总后报中国残联。 2、根据中国残联审核确定的中央助学专款分配额度,省残联在收到中国残联拨付的中央助学专款后,将助学资金足额及时直接发给受助学生或汇入受助学生账户。 3、已经享受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大专生,不再享受吉林省助残奖学金的资助。未享受国家资助的大学生,可按《吉林省助残奖学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的规定,享受相应的资助。享受国家2000元资助的本科生,可同时申请吉林省助残奖学金增补1000元,以达到我省贫困残疾本科大学生资助标准。 五、项目工作要求 省残联负责填写《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 学年受助大学生花名册》;按学年填报《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 学年执行报告(大学)》,于每年12月底前报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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